近日,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宣布意大利巧克力商费列罗(Ferrero)为其著名的巧克力费列罗罗彻(Ferrero Rocher)申请注册的立体商标被驳回,原因是拟申请商标不具备显著性。

 timg (1).jpg

立体商标在新加坡被驳

费列罗巧克力(FERRERO ROCHER)在全球享誉盛名,是意大利费列罗集团旗下的产品,属于全球第四大巧克力制造商。

说到费列罗巧克力,大家都能想起它用金箔纸独立包装的外观,里面是多层式用料,外面铺满牛奶巧克力和碎榛子(hazelnut),里面有威化(wafer)、软巧克力和一粒完整的榛子。盒盖上还有烫金标贴的FERRERO ROCHER字样。

 timg.jpg

为了更好地保护品牌,费列罗在商标注册方面也十分积极,不仅拥有普通的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等,还申请立体商标。

不过,费列罗在新加坡注册立体商标时遇到了一些问题,新加坡知识产权局以不具备显著性为由驳回了其商标注册申请。

其拟申请的立体商标形象为一个带有金色包装的巧克力球,装在一个棕色带有褶皱的纸杯中,金球的顶部带有一个空白的白色贴纸。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费列罗旗下的巧克力在新加坡销售范围较广,但其中绝大多数销售产品都是装在标有“Ferrero Rocher”文字商标的包装盒里,每颗独立包装的巧克力球包装上也有“Ferrero Rocher”字样,目前费列罗还无法证明消费者在没有商标名称的情况下,完全依靠其申请注册的立体商标区分商品来源。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还认为,如果允许这种标志通过审核,那么这种商标申请就会吓跑那些合法地将包装的一个或多个主要成分(金球形状、纸杯或白色椭圆形贴纸)用于自己的巧克力产品的其他贸易商。

 

在华成功注册并用于维权

值得一提的是,费列罗想要申请的立体商标,在中国早已成功注册,并凭借这个商标,打赢了金丝猴,获得了194万元赔偿。

据中国商标局官网查询,费列罗公司在2012年12月申请了第11839757号立体商标,并于2014年5月成功注册,核定使用于第30类的“糕点;甜食;巧克力;可可;夹心威化饼干;含有巧克力和榛子的糖果”等商品上。

 IP02N3BMSK50@2W$EPMM1]8.png

该商标的形象就是以棕色褶皱纸杯盛装一个金色圆形的巧克力球,顶部则是一个空白的白色贴纸。

 

据悉,2013年11月金丝猴开始生产一款“巧斐罗”榛果威化巧克力,由于造型上与费列罗立体注册商标的产品外形相近似,被判定为商标侵权。

9d90ba60da954b80853bc490465dff0f_th.jpg

最终,金丝猴被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并罚款近194万元。

 

关于立体商标

看了费列罗在中国使用立体商标维权的案例,就知道费列罗公司为何要积极在多个国家申请立体商标了吧。立体商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立体商标是一种以立体标志、商品整外型或商品的实体包装物以立体形象呈现的商标,也被叫做三维商标。它主要包括商品自身的立体形状、商品容器的立体形状或商品广告物的立体形状等。

 

但是关于立体商标的显著性判定一直是一个难题。综合来讲,要判定立体标志是否具有显著性主要在于相关公众看到标识是否可以区分商品来源。

很多人对于立体商标有一个误区,认为具有显著性就要具备较为独特的立体外型。但是从商标审查和实践来看,并非如此。

立体商标整体是否具有显著性并不要求“立体”本身具有显著性。比如一个普通的商品包装物的立体外型,本来缺乏显著性,但是如果设计者在上面附加了图文组合等标识或装饰,从而使其具备了使消费者获得商品来源认知效果的作用,就具备了显著性。

 

随着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的日益饱和,立体商标也开始得到大家的关注。尝试注册立体商标,给你的品牌更全面的保护吧!